私人侦探”收集证据的合法吗?私人侦探机构主要从事:寻人服务、财产调查取证、全国信息调查、网络诈骗调查、婚姻调查、子女行为监护、债务追讨、行踪调查、也有涉及信用调查、知识产权调查,以及打假维权、经济情报调查等。下面由深圳离婚继承律师网李玮律师为你详细解说。
如果强调由当事人亲自去收集对方有过错或财产状况的证据,显然是不可能的。由于当事人没有特定的经验以及充分的时间和精力,让他们在满怀悲愤恼怒的心情下去取证,是不现实的。而当事人的亲友代为取证,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指望律师代为取证,也相当困难。因为取证工作量较大,耗费的精力也很大,有的律师甚至不懂最基本的调查技巧。律师是通晓法律的专家,但未必是调查取证的好手,因此,“私人侦探”应运而生。
虽然,目前对于“私人侦探”存在的合法性各界普遍存在质疑,但不容质疑的是目前存在着对私人侦探的巨大市场需求,有需求,就有供应。不论现在存在的类似机构的名称如何,是信息咨询公司,还是调查事务所,其提供婚姻案件当事人服务的手段,就是采用跟踪、拍摄、录音的行为,固定、保留另一方有过错的事实情节,或发现财产证据线索。
既然法律赋予了当事人“谁主张、谁举证”的权利义务,当事人自然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收集调查取证。被委托人不论是谁,只要其采用合法的手段、使用合法的器械取来的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就是有效证据,只是其证明力大小有待法官认定。因此,对于有些有必要的案件,请“私人侦探”调查取证,也不失一种争取最大权益的手段。
私人侦探的禁忌规则
《私人侦探调查服务禁忌规则》社会公众总是习惯将调查行业中从事民事类调查服务机构及人员,称为私家侦探或私人侦探。
私人侦探不包括那些专业从事商务类调查服务的机构,因而真正单一从事商业调查服务的调查公司,从来都不愿意承认自己是私人侦探。同样的道理,那些无证无照的从事调查服务的私人侦探,则又称不上私人侦探。因为他们不隶属于任何一家调查机构,开展调查服务代表的也仅仅只是个人,或是假冒虚拟的所谓调查公司。
就象任何社会角色和社会服务都有着自己必须遵循的游戏规则一样,私人侦探调查服务也有着自己职业操守、服务规范、行业标准以及禁忌规则。
私人侦探调查服务禁忌规则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私人侦探之调查对象禁忌——为了确保调查事务不涉及国家机密、以及表示对军人、警察及执法人员的尊敬,坚决拒绝针对以上人员的调查委托。也经常在其他一些资深的私人侦探调查公司网站上看到类似的声明或通告。
私人侦探之调查目的禁忌——如果调查委托本身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委托人的调查目的又不可告人。那么调查服务的费用不管多高,我们也一定不会接受此项委托。首先,我们不会因为自己的不负责任或见利眼开,而引起对被调查对象的任何伤害或不利,因为那样终究受害的只能是调查公司私家侦探自己。其次,作为规范的调查公司,我们必须考虑规避调查服务中的各种经营风险;最后,没有足够理由的调查委托,其调查目的往往也是不正当的。
私人侦探之调查过程禁忌——经常看到一些私家侦探调查机构,会在媒体面前过份地夸张自己的调查过程多么神秘刺激。诸如手机监听、万能钥匙等器材,房间针孔、床上偷拍等效果。如果真有这样的侦探器材,那么通过这种手段过程调查取证而来的证据,也是难保会被法律认可的。
私人侦探之调查标准禁忌——没有标准的服务一定是低级的,私人侦探调查服务也是一样的。没有确定调查标准的委托协议,首先表现的是一种对于调查业务的饥不择食,其次也或多或少表现出了调查公司经办人员的欺诈心理。签订此类无标准调查委托协议的,有一些是办理了营业执照却无米下锅的私人侦探调查公司。而更多的却是无证无照的私人侦探,因为他们是随时都能转移方向的调查游击队。(2007-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