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如何协议离婚?深圳离婚继承李玮律师具体告诉您。
什么是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双方在对离婚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离婚协议后,双方自愿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的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实质要件
首先,离婚的主体。离婚的主体双方应当是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夫妻双方。未结婚的非法同居及事实婚姻则不是协议离婚的合格主体。
其次,离婚合意。夫妻双方应当就离婚及离婚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的负担、对住房的分配等问题达成合意并签订离婚协议书,双方必须签字。
最后,双方在对离婚达成合意后,应当及时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管辖。未去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认定为未解除婚姻关系。
协议离婚程序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十九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注:第四十八条。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当事人持有本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2、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4、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5、《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深圳离婚继承律师网李玮律师提醒大家:
协议离婚有以下三点需要注意:首先,有协议离婚以双方结婚为前提,若没有进行登记结婚则没有协议离婚一说。其次,离婚协议书必须签字,只对离婚达成合意不能认为是签订了离婚协议。最后,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应当及时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