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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所需材料和流程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3-05

  婚前做好财产公证,能有效地防止婚后财产纠纷的发生,那么财产公证有什么步骤呢?需要提交什么材料?下面由深圳离婚继承律师网为您详细介绍。

  律师观点: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如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权;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正接待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通过上述四步,婚前财产公证的办理程序履行完毕,两周后当事人可以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如果双方都抽不出时间来领公证书,也可以在预交邮费后享受“邮递送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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