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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计算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6-11

  现在的房价上涨的很快,今天的价与昨天的价都不是一个档次的。而对于夫妻来讲,在离婚的时候对房屋的争夺就尤显激烈了。其中,不仅会对房屋本身进行分割,若涉及到增值部分的话那也是要计算的。不过这个夫妻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怎么算呢?

  一、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怎么算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于离婚时房产增值的计算,在明确首付款、按揭贷款总额、利息总额、共同还贷的总额、房屋现值等数据的基础上,用婚后共同还贷款÷房屋总价款(房价款+总利息)×房屋现值÷2,即得出另一方补偿的数额。

  以婚后还贷20万为例计算,有如下几种方法可以计算房产增值:

  1、计算方式(一):

  共同还贷20万

  首付30万

  贷70 万

  贷款总利息 60万

  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

  房屋现值:200万

  共同还贷部分(本+息)占总房款(房款+利息)的比例:20÷160=12.5%

  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12.5%×200万÷2=12.5万

  2、计算方式(二):

  共同还贷20万

  首付30万

  贷70 万

  贷款总利息 60万

  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

  房屋现值:200万

  房屋增值倍数:200万÷160万=1.25倍

  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20万÷2×1.25倍=12.5万

  3、计算方式(三):

  共同还贷20万

  首付30万

  贷70 万

  贷款总利息 60万

  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

  房屋现值:200万

  房屋增值比例:(200万-160万) ÷160万=25%

  共同还贷的一半:20万÷2=10万

  对应的财产增值:20万÷2×25%=2.5万

  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20万÷2)+(20万÷2×25%)=12.5万

  二、离婚时按揭房增值利益归谁?

  对于按揭房屋由于房价升值所产生的利益,法律上称为“孳息”,它的归属如何确定,我国法律尚没有明文规定。也正是由于法律规定的疏漏,使得现实生活中法院的判决也不尽相同。

  对于该问题,可以按如下步骤处理:

  首先,明确该房屋的归属问题。如果该按揭房屋为一的个人财产,那么房屋产生的孳息当然应归一方所有。因为在离婚时,作为配偶的另一方根本无权请求分割该房屋,对该房屋由于市场自身的原因所增值的部分自然也无权请求分割。

  其次,如果该按揭房屋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则房屋增值所产生的孳息自然应归双方共有,在离婚时,作为配偶的另一方当然有权请求享有房屋增值所产生的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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