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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诉讼的风险有什么?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0-01

  离婚可以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离婚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涉外离婚诉讼有哪些风险呢?涉外离婚诉讼的风险有案件审理周期长,对于当事人的影响很大,子女抚育费的数额难以确定、子女抚育费的给付难以强制执行,国外财产调查受限,国外财产执行难,下面,深圳离婚继承律师网李玮律师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风险。

  如果当事人选择起诉离婚的话,在我国,涉外离婚诉讼有以下风险:

  第一,案件审理周期长,对于当事人的影响很大。

  国外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或不理睬国内法院的传票,造成案件审理周期长,当事人不堪诉累。由于通常有一方当事人居住在国外,因此法院通知居住在国外的一方参加诉讼时,需要依据特别的法律规定。

  第二,子女抚育费的数额难以确定、子女抚育费的给付难以强制执行。

  特别是夫妻双方分别居住在不同的国家时,由于国家间生活水准及经济收入存在较大差异,导致抚育费数额没有可参照的标准;当事人双方在不同国家,子女抚育费的给付完全依靠双方的自觉诚信,法院无法采取强制手段。

  第三,国外财产调查受限。

  国内一方当事人往往没有能力对国外一方当事人在国外的财产提供充分证据,致使在国外的夫妻共同财产难以查明,影响对国内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四,国外财产执行难。

  由于各国对于承认、执行其他国家的生效裁判文书在法律上有着不同的规定,有些国家根本就不承认其他国家的裁判文书,因此国外财产执行希望渺茫,生效判决难以执行。

  申请人还应注意,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承认:

  1.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2.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

  3.判决是在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情况下作出的;

  4.该当事人之间的离婚案件,我国法院正在审理或已作出判决,或者第三国法院对该当事人之间作出的离婚案件判决已为我国法院所承认;

  5.判决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危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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